省供销合作社关于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升农业价值链,维护农业产业安全,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任务既迫切又艰巨。为了提升供销合作社参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能力和质量,加快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结合全省实际,就供销合作社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意义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和服务体系的必然要求,是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手段,是我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助于激发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创造力、竞争力,改造提升农业农村传统发展动能,加快形成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为产业兴旺提供动力支撑。
作为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一头连农村、一头接城镇,有覆盖全省、体系完整的经营服务网络,从事产业类别和领域众多,拥有大批生产、加工、流通等涉农产业化龙头企业、各类经济组织和为农服务主体。随着综合改革不断深入,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能力快速增强,在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中独特优势能够得到更好的发挥,能够带动更多经济资源要素进入农业农村,促进城乡资源要素有机结合,农业多元价值和多重功能有机整合,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更高水平上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快速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充分认识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意义,抓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机遇,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在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体系,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中担当作为。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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