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专题党课讲稿: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重要内容。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要解决的最核心问题,也是重点和难点问题,就是我国法治建设问题。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
第一,习近平总书记深刻论述了我国宪法的根本政治原则,即坚持党的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多次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比如,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写道:“我国宪法以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党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取得的成果,确立了在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对这一点,要理直气壮讲、大张旗鼓讲。要向干部群众讲清楚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做到正本清源、以正视听。”
从1954年出台我国第一部宪法到历次的宪法修正案,都坚持了“党的领导”这一根本原则。“五四宪法”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党的领导”体现在“工人阶级领导”上,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1975年宪法直接将“党的领导”写入条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服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1978年宪法延续了这种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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