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和自治区、市、县有关公共节能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我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按照全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桂事管发〔2022〕4号)、桂林市《“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和《全州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全公节办〔2022〕1号)部署安排,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主要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壮美广西“1+1+4+3+N”目标要求,以绿色低碳发展为目标,以节能降碳为重点,扎实有序推进本单位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促进全县碳达峰目标实现,助力生态文明和桂林市域副中心城市建设。
重点做好电、水、油、办公用品、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及会议费用的节能工作和电子政务的节能工作,以本单位2021年能源资源消耗统计为基数,实现2022年人均综合能耗比上年下降1.1%,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0.9%,人均用水下降1.1%,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下降1.8%目标,逐步完善能耗指标体系和能耗信息化管理平台。
二、抓好各项节能工作,做好迎接国家创建工作实地和书面评价准备
(一)照明系统。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尽量采用自然光,尽可能少开灯或不开灯,室内亮度足够时不开灯;离开办公室要随手关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白昼灯”。下班自觉关闭各类电器电源。
(二)空调系统。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温度控制的标准,合理设置空调温度。除特殊用途外,室内空调温度设置夏季不得低于26℃,冬季不得高于20℃,把“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作为一项节能制度,落实到每个办公室。自觉执行室内温控标准,做到室内无人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坚持定期清洗空调,提高空调能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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