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析典型案例 提升保密意识
——疫情防控期间微信群保密工作要求、典型泄密案例
随着信息化的快速发展,泄密的途径越来越多,特别是微信泄密呈高发频发态势,可以说是疏忽一闪念、失密一瞬间、后悔一辈子。为进一步提高全体党员的保密意识,近期,市国家保密局在网上搜集整理了部分典型泄密案例,对微信群和疫情期间的保密管理提出要求,供大家传达学习,并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一、典型泄密案例
案例1报酬优厚拍照泄密
2014年4月,23岁的张某在微信上添加了一个自称“记者”的人。此人以需要新闻报道材料为由,请张某为其提供军舰照片。张某被优厚条件吸引,想方设法进行拍摄。在境外间谍机关的指使下,张某设法进入某军工企业。到2014年8月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张某已向对方提供“辽宁舰”等目标照片500余张,其他敏感照片200余张。2015年2月12日,张某因“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案例2审查不严外服泄密
2016年8月,某涉密单位发生重大失泄密案件。经查,该单位长期将办公大楼物业管理外包给某物业服务公司运营,该公司保洁人员段某主动联系境外情报机构,利用工作之便盗取、偷拍文件资料,先后为境外提供1项机密级、2项秘密级国家秘密及其他6项情报。案发后,段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单位有关领导被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案例3保管不善丢失泄密
2021年3月,某地区委宣传部工作人员李某到区委办公室领回多份涉密文件,放置在办公桌上后下班回家。第二天上班,单位安排李某到市委宣传部跟班学习,并要求其立即报到。因工作安排紧张,李某未及时将文件放到保密柜中保存,导致上述文件下落不明。经多方查找,仍有数份文件下落不明。案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李某留党察看1年、政务撤职处分,从四级主任科员降为一级科员。
案例4未经审查发布泄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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