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务副市长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
《**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市立法工作又一重大成果,这对提升市民素质,提高城市品位,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对市人大、市文明办和政府相关部门的艰辛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讲三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
《**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制定和执行,对强化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开展文明行为立法工作,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必然要求。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城市体量加速扩展,物化环境更加干净整洁,市民的生活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保持和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对市民的文明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运用法治手段和法治途径推动道德建设和城市管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应运而生,它的贯彻执行必将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管理水平,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坚强保障和法治遵循。其次,开展文明行为立法工作,是完善我们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市域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支柱,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具有特殊意义。市民文明行为与市域治理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出台《条例》,既是深化依法治市,解决城市精细管理矛盾和难题的战略抓手,又是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市民素质怎么样,社会文明程度如何,事关营商环境、事关人居环境、事关**城市品位。我们要用好地方立法权,在不同上位法相抵触的前提下,更灵活地创新探索政策和法律空间,进一步规范市民行为,有效解决城市养犬、环境卫生、噪音污染等顽疾陋习。因此,开展文明行为立法工作,有利于提高城市治理效能,有利于增进民生福祉。
二、全力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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