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纯厚明切”——元稹文风的突出特点及其启示意义
近日,我在《秘书工作》杂志上看到一篇文章——《隋唐公文文风变革的历史经验及其借鉴价值》(见《秘书工作》2021年第8期),其中谈到元稹、白居易“变诏书体,务纯厚明切,盛传一时”(《新唐书·元稹传》)。
看到“纯厚明切”四个字,我非常有感——不仅觉得新鲜、朗朗上口,还觉得与而今的公文写作要求尤其是文风要求也非常契合,可以说是鉴古通今、历久弥新。
为了解元稹及其文风,我做了一些功课。元稹是中唐杰出的文学家,与白居易同科及第,结为终生诗友,同倡新乐府运动,共创“元和体”,世称“元白”。除诗歌以外,元稹还擅长文章写作,在制诰文、表奏文方面成就尤为显著,专门自编有《制诰集》《表奏集》两部集子。
在我国古代,制诰和表奏都属于朝廷公文,两者刚好相对,前者为上(皇帝、中央政府)对下(臣子、地方)所发公文,后者则是下对上所报公文。
白居易在《元稹除中书舍人翰林学士赐紫金鱼袋制》一文中说,元稹制诰“能芟繁词,划弊句,使吾文章言语与三代同风。引之而成纶綍,垂之而为典训”。这就是说,元稹制诰有3个突出特点:一是善于删除繁冗之词,划掉有毛病的句子——这与“纯”是对应的;二是与古同风,得古圣先王为文之精髓——这与“厚”也对得上;三是对上可引为皇帝的诏令,对下可作为准则性的训示——这可以看作是“切”的具体体现。
按照我的理解,纯,是“纯粹”“纯洁”之意,可以引申为“单一”“集中”“聚焦”。在公文乃至机关文稿写作中,主要体现为四点:
一是用心要纯。文品如人品,文心见人心。我们写公文,写的是公事,必须凡事出以公心,自觉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公文拟制的全过程、各方面,就像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为的是大公、守的是大义、求的是大我”,不能掺杂任何私心杂念。拟制文稿过程中,不能怎么方便怎么来、怎么省事怎么来,而应是怎么有利于推行政务、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造福就怎么来。
二是写事要纯。公文以写事为核心。我们经常说,公文特别是请示文应“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就是其它公文文种,写事也应聚焦,这样更能抓住重点、关键、要害,看到事物的本质,反映出规律性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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