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心得体会
现结合工作,谈几点自己的学习心得体会。
一、代表的职责是神圣的,必须要提高代表素质。
《代表法》明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从这可以看出,代表在我国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地位,也意味着代表能否很好履职,关系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的彰显。《代表法》也在第四章指出,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报工作情况,提供信息资料,保障代表的知情权;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参加履职学习等等。结合工作,个人认为需进一步狠抓代表履职管理,强化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员联系基层代表和代表联系选民工作,加大代表学习培训力度,推动代表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遵纪守法的规矩人、为民履职的热心人。
二、人代会是代表履职的关键平台,要不断提高大会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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