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的实施意见范文
市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x全会部署,根据《关于推进“清廉x”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x纪办〔20xx〕x号),现就高质量机关党建引领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高质量机关党建引领作用,在市直机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扎实开展“举旗定向、夯基聚力、先锋带头、廉洁用权、文化养廉”等行动,使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在市直机关落地生根、蔚然成风,为建设政治生态清明、经济生态清净、社会生态清朗、文化生态清新的“清廉x”作出表率、贡献力量。
二、方法措施
(一)以高质量党建为引领。
聚焦“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机关党建工作的职责定位,充分发挥机关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以高质量机关党建助推清廉机关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与各项改革措施统筹推进。
(二)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
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不断深化市直机关党的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以良好的党风政风浸润社风民风。
(三)以压实主体责任为抓手。
全面落实党组(党委)主体责任、党组(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四责协同”联动效应,推动清廉机关建设不断深入。
三、主要任务
(一)大力实施举旗定向行动,增强清廉机关建设的政治自觉
1.突出党的政治建设。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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