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升思想政治素质,激励广大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立德树人,增强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导向性、科学性、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标准,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重点,以提升教师队伍素质为目标,建立师德师风考核制度,完善教师职业行为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建立教师淘汰机制,努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形成教师师德师风常态化考核机制。
二、基本要求
尊重教师主体地位,依靠教师、服务教师,鼓励教师自省、自强、自律。广泛听取教师、学生及家长意见,严格考核程序,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充分发挥考核导向作用,奖优罚劣,引导广大教师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优化职业技能,提升综合素质。
三、考核的对象
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四、考核主要内容
考核内容为依法执教、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严谨治学、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七个方面,。
五、考核程序和方法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与绩效考核结合进行,每学期考核一次,时间安排在每年7月和1月。
六、考核机构
学校成立考核小组,负责本校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组织实施。校长为考核小组组长,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组成,其中教师代表应从作风正派、办事公正、群众威望高的教职工中,通过民主推选方式产生,且人数不少于考核小组成员的50%。
七、组织评议
学校考核小组组织教师、学生、家长开展评议。
1.教师自评。以学校为单位,对照《评分细则》的具体内容,组织教职工逐条进行自我评议,确定本人分值,满分为100分(占总分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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