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开展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x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自治区纪委x全会、市委x全会、x全会、县委x全会部署要求,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推进清廉x建设。根据中共x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x县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发扬钉钉子精神加强作风建设,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违纪违法问题,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培育优良的党员干部作风,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大力推进清廉x建设,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为我县按照“345”高质量发展路径,全面推进“四个百亿工程”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二、整治内容
(一)“酒前”问题
1.违规公款购买烟酒。重点整治以办公用品、会议费等名义虚开、套开发票的方式购买烟酒;使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购买烟酒费用等问题。
2.违规收受烟酒。重点整治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烟酒;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收受其他明显超过正常礼尚往来的烟酒等问题。
3.违规使用公车。重点整治使用公车参与“酒局”“饭局”等问题。
(二)“酒中”问题
1.违规饮酒。在工作期间饮酒;在任何场合、任何时间纵酒、酗酒、赌酒等问题。
2.违规接受宴请。接受可能影响正常执行公务活动的宴请,以及接受服务管理对象吃请、“不吃公款吃老板”;违规接受“一桌餐”吃请等问题;出入私人会所、高档餐饮娱乐场所。
3.违规公款吃喝。重点整治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借机大吃大喝;以会议费、培训费、维修费等名义,变通出账套取资金报销吃喝费用;以公务名义向下属单位转嫁、摊派接待费用;制作虚假公函、拆分大额发票等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三)“酒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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