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乡镇基层社监督管理及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供销社: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增强基层供销社发展活力和为农服务能力,密切联合社层级联系,健全考核工作机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监督管理
(一)规范管理。
一是定期对集体所有制基层社的会计核算科目、资金资产往来进行全面盘点核对、清理造册,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资金资产归属清晰,债权债务清楚。二是严格履行工作交接手续,做好会计资料、印鉴、债权债务凭证合同、有价证券,以及其他与经营核算有关凭证事项的交接,防止资产流失。三是切实理顺资产关系,严格规范收支管理,全面推行“收支两条线”。四是切实理顺债权债务关系,对银行借款等债权债务、旧账呆账予进行确认并予以清理,提出处理意见和措施。五是切实理顺产权关系,按财务会计法则,明确各自产权关系,履行出资人的职责、权利与义务。
(二)健全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市联社党组下发的《XX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工作规则》《XX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内部审计工作规范(暂行)》《XX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基层社及社有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办法》《XX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对企业监督管理。对基层社资产进行统一登记建档,全面清理集体所有制基层社土地、房产资源、使用、收益情况等,并进行登记造册。实行财务集中管理,对基层社的资产收益实行集中审核、独立核算、收支两条线的财务集中管理制度。
(三)建立季度工作推进机制。
围绕基层供销社全年工作重点,对标年度改革发展目标任务,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分季度开展重点工作研判推进,采取现场办公和研讨交流相结合的方式,从严从实从细从深分析研判形势,精准施策,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各项任务目标,压实责任,层层传导,齐心协力推动基层供销社综合改革持续向纵深发展。
二、实行综合考评
年度绩效管理考评内容分经济指标、业务指标和保障指标三部分。
(一)经济指标。全年销售总额增长率8%,利润总额增长率9%,农产品购进总额增长率9%。按照当年社有资产收益,按不低于20%的比例注入供销合作发展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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