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XX群众”品牌志愿者相关制度及表格汇编8篇(志愿服务建设)
目录:
“XX群众”志愿者星级认证及激励保障制度
志愿者登记注册制度
志愿者关系转接制度
志愿者积分兑换制度
志愿者培训管理制度
村(居)民反映急事难事登记表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意见建议登记表
志愿者服务活动记录表
“XX群众”志愿者星级认证及激励保障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XX市志愿服务建设,推动“XX群众”品牌创建工作向纵深推进,激励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促进志愿者管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推动志愿服务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对象及积分认定
1、本单位在“XX群众”PP正式登记注册的“衡阳群众”志愿者。
2、所认定的时数指的是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所贡献的时间,1小时志愿服务时数等于1个公益积分;所认定的公益行为是指无法用时数记录的志愿行为,由“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3、认定的积分指的是志愿服务时数积分和公益行为积分的总和。
二、星级认证及标准
志愿者星级评定工作遵循实事求是、示范激励、社会认可的原则,志愿者累计服务达到规定的积分数,可按规定申请相应的星级认定。
(一)星级志愿者评定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2、遵纪守法,注重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能自觉维护志愿者形象,树立团队意识;
3、秉承志愿服务理念,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服从安排,自觉遵守志愿服务时间,按质完成各项志愿服务工作;
4、在“衡阳群众”PP进行登记注册,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时数和公益行为累计积分不少于100分。
(二)星级志愿者认定标准
根据志愿者注册后参与志愿服务的积分累计,认定为一至五星级志愿者。
1、志愿者注册后,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时数和公益行为累计积分达到100分,认证为“一星级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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