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
一、严控各类会议活动
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集团上下要严格执行集团相关会议管理办法,本着务实高效原则,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严禁走形式、以会议代替落实。严格会议审批程序,集团、二级单位的全局性重要会议,由两级党委办公室负责统筹。严控会议时间和规模,集团党员代表大会根据有关规定和需要召开;集团职代会暨工作会议每年召开1次,时间不超过1天,参会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00人;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每年召开1次,时间不超过半天,参会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0人;各部门举办的全集团系统性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会议时间不超过半天。二级单位会议时间和规模要严格执行集团相关规定要求,原则上不得超过集团执行标准。集团党委会议、党委常委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领导工作例会,以及领导小组(专业委员会)会议等根据需要适时召开。二级单位结合自身实际,适时召开重要会议。根据会议主题确定参会单位和人员数量,原则上“谁分管、谁负责、谁出席”,避免陪会现象。优化会议召开方式,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在做好保密工作的前提下,提倡召开视频会议,传达、布置类会议优先采用视频形式;主会场和分会场都要控制规模、简化形式,主会场不请偏远或外地同志参会,分会场布置要因地制宜、精简节约。一般性视频会议时间原则上控制在90分钟以内。
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持续改进文风会风,精准设置会议议题,相关材料在会前充分讨论酝酿并提前分送与会人员,严禁召开无准备或准备不充分、议而不决的低效会议。坚持开短会、开有效的会,讲短话、讲管用的话,力戒空话、套话、假话。汇报要突出重点、简明扼要、控制时间,不汇报日常性工作,不照本宣科,多讲问题、原因和解决办法;讨论发言要紧扣主题、言简意赅,不作客套性评价,提出的意见建议要具有较强可操作性。集团内部会议简化领导的职务称谓,一般称同志,不得在称谓前冠以“尊敬的”,不使用“作出重要指示”“发表重要讲话”等表述。根据集团督查督办有关规定,对会议决策部署的重要事项进行督办,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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