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提升法院工作水平(1)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是宪法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职责和义务,也是促进人民法院自身建设、改善司法环境、维护司法权威的有效途径。x县人民法院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和稳定大局,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全面提升法院工作水平,为推动新时代建设产业新城、经济强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局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自觉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让司法更加贴近群众
强化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职责和意识,紧紧依靠人大的监督、支持推进各项工作,努力让司法更加贴近人民群众,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需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理念。结合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主题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通过开展学习教育,强化群众观念、端正司法理念、改进司法作风,增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自觉接受监督,虚心听取意见。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的视察和检查工作,通过信息化手段让人大代表了解、参与、监督司法,虚心听取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在指导实践中提出的意见,认真整改,务实求效,切实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三是拓展沟通渠道,完善沟通机制。通过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来我院视察、座谈、旁听庭审等,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沟通。今年以来,x法院主动向人大报送《法院工作简报》27期,使人大常委及时掌握法院工作动态,保证人大监督更有时效性和针对性。同时,开拓更多形式的信息化监督渠道,今年以来,x法院网络庭审直播案件x件,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及时推送法院工作动态,便于群众零距离了解法院工作。
二、自觉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推进司法公开
x法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忠诚履职尽责,深化法院工作改革,推进司法公开,做好法院各项工作,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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