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之一彰显勇于自我革命的坚强决心
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之一 彰显勇于自我革命的坚强决心
经党中央批准,近日,《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发布实施。
《条例》从百年党史中汲取智慧营养,总结运用党的百年奋斗中特别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对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体制、产生运行、任务职责、自身建设等作出全面规范。在建党百年之际制定出台《条例》,充分体现了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意志,对于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深刻领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战略思想,体现党在百年奋斗中形成的自我革命思想成果
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科学总结百年来党坚持自我革命的宝贵经验,深刻阐述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战略思想,为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指明了前进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举旗定向、力挽狂澜,直面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坚定决心、顽强意志、空前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上率下改进作风,雷霆万钧惩治腐败,利剑高悬强化监督,把新时代的自我革命提升到新高度,形成了许多关于加强党的自我革命、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
纪律检查机关是党进行伟大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是管党治党的利器重器。《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百年党史中汲取智慧营养,将坚持科学理论武装、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严明纪律规矩、坚持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等自我革命的丰富思想成果纳入其中,彰显了我们党勇于进行自我革命的坚强决心。
把党勇于自我革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固化为法规制度,有利于更好指导纪检监察工作实践、解决管党治党现实问题,确保纪检监察机关在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中发挥好职能作用,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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