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点宣讲提纲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是进行政府采购活动的重要遵循,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个别单位负责人、经办人由于对有明确规定的权利义务及应承担的责任不了解,或者理解的不深不透,容易忽略重要节点有关要求,导致工作反复、被动,甚至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将政府采购工作做实做细,我们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梳理,列出了有必要再次进行强调的要点,与大家共同学习,希望对今后更好地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有所帮助。
一、《政府采购法》立法宗旨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立法宗旨看是原则,其实内涵丰富,采购过程实际上是财政支出的使用过程。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体现依法理财的要求,发挥政府采购的客观调控作用,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采购的公开从源头上抑制腐败现象及发生,促进廉政建设。
二、《政府采购法》适用范围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明确了采购人范围就是我区的各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采购资金范围为财政性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采购项目范围为纳入集中采购目录或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采购对象和形式范围是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三、政府采购原则
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政府采购被誉为“阳光下的交易”,这四项原则中,公平竞争是核心,公开透明是体现,公正和诚实信用是保障。
四、政府采购预算
政府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明确政府采购要纳入预算。政府采购活动应当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用途和核定的金额执行。采购项目不得超过预算定额。所以,采购人要加强预算意识,必须按照人大批准的预算执行。
五、政府采购内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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