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保局干部职工考勤管理规定(县医疗保障局)
为加强全局干部职工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机关效能,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县医疗保障局在编干部职工,以及挂职、借调、聘用等编外人员。
二、考勤内容
考勤内容包括上下班考勤、会议和集体活动考勤、因公外出考勤、请(休)假考勤和节假日值班考勤。
(一)上下班打卡考勤
全体干部职工上下班实行指纹、人脸打卡制。以考勤机打出时间为准,每天打卡四次(即每天上午上下班各打一次,下午上下班各打一次),不按规定打卡者均按旷工处理;正常工作期间因公外出或特殊原因未能打卡者,应按因公外出考勤或请(休)假考勤要求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并向办公室报备。
1.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如有变动按上级规定作相应调整)。工作时间内打卡的视为有效打卡。
2.打卡说明:非上述打卡时间的打卡视为迟到或早退。一天内完整的打卡为四次(即每天上午上下班各打一次,下午上下班各打一次)。一天内只有一次上班卡或一次下班卡又无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旷工半天;上下班都不打卡的;按照旷工一天处理。
3.纪律要求:严禁上班时间下棋、打牌、玩电子游戏、干私活等非公务活动。
(二)会议和集体活动考勤
会议和集体活动实行签到考勤,要严格执行请假报告制度。由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的重要会议或活动,如党组会、班子会等,班子成员请假须向主要领导请示报告,其他人员请假须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请示报告;由其他领导主持召开的会议或活动,参会人员请假须向主持会议领导请示报告。所有请假均须向办公室报备。无故迟到、早退且事前未履行请假或报告手续的,按旷工半天处理;无故缺席一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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