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汇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自治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扎实抓好民族工作,在全市全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的基础上,积极实践创新,按照强化“四明确”、坚持“四到位”的要求,率先在*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县(单位)创建实践,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和睦相处大家庭的浓厚氛围。
一、明确组织机构,强化党对创建工作的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族工作能不能做好,最根本的一条是党的领导是不是坚强有力”。*市明确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县(单位)试点工作在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统筹推进(组长为市委书记),创建试点工作下设办公室。
各创建试点单位相应地成立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领导力量的确定有利于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和集中推进。
二、明确创建试点,为全面创建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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