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2022年犬类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犬类管理,规范养犬行为,切实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xx省爱国卫生条例》《xx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决定自即日起,在城区范围内开展为期7个月的犬类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犬类管理专项整治以“管理规范、监管到位”为指导,以“杜绝犬患、促进和谐”为目标,坚持“广泛宣传、劝导教育、限期改正、打击处罚”的工作原则,着力解决“犬类免疫、犬类扰民、恶犬伤人、违规遛犬、粪溺遗弃、无证经营”等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整治,促进广大居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科学养犬,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广大居民和养犬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营造安全、健康、和谐的社会氛围。
二、整治范围
外环路以内为x县犬类重点管理区,重点管理区内禁止违规养犬和进行犬类交易,禁止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
三、职责分工
龙城镇人民政府、圣泉镇人民政府、丁里镇人民政府:
(一)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完善细化方案,明确职责、划分时段、排定重点区域、责任到人。联合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委、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依托村、社区网格化管理,开展常态化巡查整治,鼓励居民举报违规养犬线索,对违规养犬行为及时劝导制止并按照规定及时进行查处。
(二)负责辖区内养犬人所养犬只的摸排汇总工作。村、社区负责摸排辖区内犬只,并上报到派出所,由属地政府汇总。村、社区要采取入户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签署承诺书等形式,广泛宣传文明规范养犬和狂犬病预防知识等内容。要摸清辖区养犬的种类、数量,并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小区管理规定及时督促养犬人依法依规文明养犬并及时劝导制止小区内违规养犬行为。
(四)组建专业队伍,做好辖区内流浪犬、无主犬查扣、抓捕、移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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