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党委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清单
1.压实党建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市委有关文件,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年初专题研究党建工作要点,年中、年末专题听取党建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汇报。健全完善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党委直接责任、党支部落实责任的“四责一体”工作机制。
2.强化政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党员队伍政治能力建设的若干措施》,刚性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开展对党忠诚教育,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请示报告等制度。持续抓好模范建设,制定落实模范建设年度计划,聚焦工作重点任务,深入开展“‘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我在行动”主题活动,积极争创模范建设工作表现突出单位和集体。
3.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积极参加党建成果展,组织“喜迎二十大党建成果展”。精心组织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活动,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辅导报告会、全员政治轮训等多种形式,推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走向深入。
4.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压紧压实党委全面领导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党建述职、教育培训、评先树优的内容,年内至少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开展1次形势政策学习教育。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做好舆情风险防范应对。建立落实思想政治工作责任清单,年内开展1次党员思想政治状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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