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全镇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制定《xx镇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有关单位、部门、村(居)要坚持对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认真排查事故多发、频发路段,加大整改力度,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各有关单位、部门、村(居)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紧急情况发生后,各村各有关部门应及时做出反应,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行政辖区内所有道路交通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气。雾、雪天气,车辆不能正常运行或车辆不能通行。
(二)严重堵车。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连续堵塞时间超过6小时。
(三)交通事故。发生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或一次重伤5人及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情况报告
(一)发生紧急情况时,现场司机或群众可拨打镇政府值班电话(xxxxxxx)寻求帮助。发生人员伤亡的,可拨打急救电话(xxxxxx)向镇卫生院求救。镇卫生院接到报警或求救电话后,在迅速组织抢险的同时,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或镇政府报告。
(二)在发现或得知发生紧急情况后,紧急情况发生地的村委会必须立即向镇值班室报告,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镇长或驻片领导报告。
(三)镇政府值班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镇长和分管领导报告,并按照镇长或分管领导的指示,在最短时间内(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情况向区政府报告,相关部门对口上报。
四、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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