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团干的培养、选拔、管理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学生团干部队伍,加强和改进学生团干部的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选任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学生团干部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团干部是学校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力量,在组织、引导、服务青年学生和维护青年学生权益中起着骨干与桥梁纽带作用。学生团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学校团总支、班团支部等团组织的学生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
第二章 团干部的选拔
第四条 共青团干部是全校学生的骨干力量,是学校团学工作的发起者和组织者。选拔优秀学生团干部,是学院共青团工作的重要内容。
第五条 选拔机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方可成为候选人。
(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方可成为班级团干部候选人
1.具有较强工作能力的我校团员学生;
2.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较高的工作热情,并愿意担任班级团干部;
3.没有犯严重思想错误的记录,没有严重的违纪行为。
(二)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方可成为团委副书记候选人
1.具有较强工作能力的我校全日制团员学生;
2.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较高的工作热情,并愿意担任 团委副书记;
3.没有犯严重思想错误的记录,没有严重的违纪行为;
4.曾担任过班级团干部或学生会干部,拥有一定的团学工作经验。
第六条 产生办法
(一)班级团干部的产生
1.由各班进行民主选举,在符合条件的各班候选人选出团干部;
2.学校结合班主任和辅导员的意见对本班选出的团干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当选;
3.班级团干部的任期为一年,任期满后各班重新选举团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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