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全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市政府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通知》(X政办字〔2022〕XX号)要求,现就如何开展全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一、活动方式与安排
(一)集体学习。
按照问题导向、注重实效的原则,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内容主要包括:年度新颁布、新修订、新生效的法律法规;在营商环境、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脱贫攻坚等领域,推进重点工作需要适用的法律法规;突发事件应对、重大决策程序等领导干部依法履职需要了解掌握的法律法规等。
区级领导集体学法活动主要采取区党工委会议学法讲座的形式。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区党工委会议召开前或所有议题研究结束后,介绍本单位相关重要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法律实务问题,原则上每季度举行1次,每次15~20分钟。未列入学法计划但属于阶段性工作重点,或因会议议题需要而增加或调整学习内容的,报区党政办公室值班室批准后增加或调整。
(二)个人自学。
深入学习宪法,自觉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重点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等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熟悉行政权力的法定运行程序。扎实学习本行业本系统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廉洁行政水平。
(三)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按照“谁主管谁出庭”的原则,严格落实法律规定的负责人出庭应诉义务,接受司法监督,规范行政行为。特别是涉及企业的重大行政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全过程参与案件处理。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审理的重大、疑难、复杂和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行政复议案件,被申请的行政机关应由相关负责人出庭参加审理。
(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旁听庭审制度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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