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建制度汇编12篇
目录:
组织生活制度 1
发展党员制度 3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9
党内关怀帮扶制度 11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3
党员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16
党务公开制度 18
“三会一课”制度 21
党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23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 24
党小组会制度 26
党课教育制度 28
组织生活制度(试行)
为了实施党内外监督,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保持党的先进性,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制定本制度。
1、党的组织生活,主要是指由支部委员会或党小组组织或召开的,以上党课、学习党内文件、汇报思想、民主评议党员、总结报告工作等为主要内容的活动或会议,支部委员会或党小组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和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也属于党的组织生活内容。
2、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3、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委(党组)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加强党内监督和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
4、党员因外出学习、进修、休养,半年之内可持党员证明信在所在单位、疗养单位或有关地方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临时出差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回单位后补课,并向组织汇报学习、思想、工作情况。
5、党员因长期患病不能参加正常的组织生活的,党组织可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向他们传达组织生活的内容,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患精神病的党员,患病期间,可暂停他们的组织生活,保留其党籍。
6、根据离、退休党员年老体弱的特点,安排他们过组织生活要适当,保持每月一次支部(小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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