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除风险保平安”工作方案(含附件)
医疗机构是安全生产要求高、难度大、责任重的重要公共场所,为全面排查和整治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卫健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清零”工作。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防范遏制重大事故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树牢“两个至上”理念,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切实消除一批系统性、行业性安全风险隐患,推动安全隐患存量清零、动态清零、常态清零,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能力水平,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5月20日前,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对照相关标准,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自查。
第二阶段:检查整改阶段。从5月20日到6月20日,各医共体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同时,市卫生健康局对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进行检查,对民营医院、镇街医疗机构进行抽查。
第三阶段:常态巩固阶段。从6月20日到党的二十大闭幕。总结巩固“除风险保平安”专项行动工作成果,评估本地安全生产形势,形成长效机制,常态化推进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清零。
三、工作举措
(一)全面开展排查。以自查和督查方式开展,各医共体、市级医疗卫生单位、民营医院联合消防、综合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等部门,结合实际对本单位及所辖医疗机构开展消防、危化品、燃气、特种设备等领域的检查,检查内容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和附件4。同时要对医疗纠纷、信访等开展排查。
(二)限期整治隐患。对单位自查排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各单位要及时制定隐患清单和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间表、整改任务书和整改责任人,层层落实整改责任。对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工作,各单位要从政策和资金上给予充分保障,全力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