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关于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贯彻中宣部、中央文明办、中央纪委机关、中组部、国家监委、教育部、全国妇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动落实局党组、驻局纪检监察组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十项举措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廉洁文化教育,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引导党员干部继承和发扬伟大建党精神、严格家风家教,以纯正家风涵养清朗党风政风社风,升华爱国爱家的家国情怀、建设相亲相爱的家庭关系、弘扬向上向善的家庭美德、体现共建共享的家庭追求,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对象
党员干部职工
三、工作安排
成立家庭家教家风工作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支部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办公室设在党支部,定期召开活动协调会议,策划具体活动内容。通过“四重”引领,以政治引领、理论武装引领、家风建设引领、业务融合引领四个方面开展建设工作,以建设文明家庭、实施科学家教、传承优良家风为重点,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一是重抓政治引领。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重要要求,始终把讲政治放在首位,贯穿全局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全过程。领导干部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注重从严治家。各科室负责人发挥带动作用,带好头、作表率,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家风文化,让文明家庭价值导向和标杆示范作用更加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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