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国有企业一体推进“三不腐”体制机制探析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创造性的提出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提出,党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法力,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青海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报告强调,“我们要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坚持惩治腐败、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形成监督、整改、治理的良性循环,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对于指导当前和今后时期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要把一体推进国有企业“三不”落到实处,就必须深刻理解、准确把握,不断学思践悟、贯通运用。
一、国有企业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的意义
党的十八大之后,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站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视野进行谋划,为此对构建“三不”机制工作进行指示、做出要求。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是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反腐败斗争不是一项轻松达成、一劳永逸的小战役,而是一场困难重重的攻坚战、持久战。作为国有企业的一员,必须时刻把讲政治摆在首位,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保证各项工作能够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力度,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落实好党员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在国有企业的落地生根,用高质量纪检工作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一体突进“三不”体制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一)微腐败的震慑力度有待加强。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