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增绿意识、提质意识、生态意识、责任意识,建立健全森林等生态资源保护的长效机制,推进生态XX、美丽XX建设,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意见》(X政办字〔20XX〕XX号)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字〔20XX〕XX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牢记使命、艰苦奋斗、绿色发展的塞罕坝精神,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总抓手,大力开展“绿满城乡·美丽XX”行动,加快推进国土增绿、森林提质和资源保护,为建设天蓝地绿水净、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XX提供坚强的生态保障。
二、组织体系
全面建立区、街道(园区)、村(居、社区)三级林长制体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障有力的保护管理新机制。
(一)分级设立林长。全区设立总林长,由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担任,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分管副主任为副总林长。在XX区XX生态示范带、XX生态林场、沿海防护林带等重要区域设立区级林长,由区级领导担任,副总林长兼任区级林长,明确一个部门(单位)为联系单位。所涉及的街道(园区)负责同志分别担任相应林长。
设立林长制办公室。区林长制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街道(园区)、村(居、社区)设立林长和副林长。
(二)建立林长制部门协作机制。区林长制责任单位为区党工委、管委会有关部门,区林长制责任单位分别明确1名负责同志为成员,确定1名干部为联络员。街道(园区)林长制责任单位由区党工委、管委会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建立林长制协作会议制度,会议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次。重大事项由总林长、副总林长随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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