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作要做到“三个始终坚持”
——在视察调研xx中院工作时的讲话范文
一、要充分肯定全市法院所取得的成绩
这几年,在市委的领导和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中院通过自身努力,特别是在x院长和所有班子成员的带领下,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依法公正审理案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抓好自身队伍建设及基层基础工作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刚才,我们看了法院的机关建设,搞得有模有样,包括法院文化建设、机关绿化及文体设施,有特色,有水平,说明法院领导班子善于谋事,法院干部积极干事。市委、市政府对法院工作是充分肯定的。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对付出辛勤努力的全市法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全市法院服务重点工程建设大有作为
近段时间,推进项目建设是市委、市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制拆迁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强拆是否顺利,事关项目建设的成败,事关xx的经济发展大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后,过去的行政强拆一般不搞了,强拆必须经法院审查裁定,很多地方因此出现了消极应对的态势。xx法院在这一方面是旗帜鲜明的,早一段时间,中院专门出台了《关于支持和保障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的七点意见》,这就是很好的例子,全市法院一定要贯彻落实好。大家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国家把强拆交由法院审查,只不过是中间多了一个监督环节,目的是为了强拆更加有效、更加规范,这是好事。通过法院审理裁定,可以更好地保护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可以避免在拆迁过程中出现伤害老百姓利益的现象。因此,法院对强拆案件,要依法受理,认真审理,不能失职。在这方面,中院做得很好,各基层法院也要这样做。大家不要有所顾虑,在目前法律还不够健全、人民法治意识还比较淡薄的情况下,完全取消强拆是不现实的,会导致工作开展不下去,经济发展上不去。市里比较重大的建设项目,都是经过各级发改委批准了的,这就说明是纳入了国民经济计划的,属于国民经济建设工程,强拆就是为了保障国民经济计划的落实,只要程序合法,补偿安置到位,土地是国有的,就应依法准许强拆。
三、全市法院必须牢记三个“始终坚持”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