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宣讲: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党领导人民持续探索、不断推进法治建设,成功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已成为我们党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光辉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继续推动法治中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今天宣讲的主题就是为什么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及如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依法治国是总结我们党百年奋斗历史特别是治国理政历史经验得出的重要结论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国家和法的学说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在局部地区探索实行多种形式的人民民主政权,并以新型民主政权为依托进行法制实践探索。党领导人民在创建的革命根据地、边区和解放区,先后制定实施一大批涉及政权组织、军事、土地、劳动、婚姻、司法、内务、教育、卫生、邮政、经济、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取得了局部地区依法依规治理的宝贵经验。
新中国成立前夕,1949年2月,党中央发出《中共中央关于废除国民党〈六法全书〉和确定解放区司法原则的指示》。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十七条规定:“废除国民党反动政府一切压迫人民的法律、法令和司法制度,制定保护人民的法律、法令,建立人民司法制度。”这场巨大变革,从法制上为人民共和国的诞生、成长开辟了道路。
(二)新中国的成立初期。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陆续制定实施婚姻法、工会法、土地改革法、惩治反革命条例、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选举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兵役法等法律,初步奠定新中国人民民主法制的基础。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新中国成立后30多年历史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发生和教训作出全面总结,其基本论述和结论至今仍然适用。
(三)开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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