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属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范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14510”总体思路和部署,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做优做强市属国有企业,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省管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x办发〔2022〕x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市属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
(一)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市属企业要健全完善党委“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进学习党的一系列创新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推动学习教育进车间、进班组,引领企业广大党员职工听党话、跟党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公司治理各环节,推动党的主张和重大决策转化为企业的战略目标、工作举措、广大职工的自觉行动和企业改革发展实际成效,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及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在企业贯彻落实,确保企业改革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确保企业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完善党的领导融入企业治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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