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2年上半年乡村振兴健康帮扶工作总结
按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止因病返贫动态检测和帮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卫健便函〔2022〕45号)、《*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县落实中央办公厅、自治区党委、自治区党委农村牧区领导小组和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巩固攻坚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查、督导调研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清乡振组发〔2022〕1号)和《*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防返贫检测“六个一”工作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全县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一、落实整改措施、制定工作计划
1.制定并下发了《*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落实各级督查、督导、调研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文件,举一反三,对标对标制定了整改措施、确定了牵头股室、明确了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
2、卫健委与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商,制定并印发了《*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乡村振兴健康帮扶重点工作的通知》,下发各相关单位,按照要求逐项给予落实。
二、加强理论知识学习、确保责任落实
卫健委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及政策措施4次,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把理论运用到实践中。
医疗集团2022年组织召开健康帮扶工作安排部署推进会2次。
三、落实工作机制、强化政策落实
1、加强30种大病集中救治,提高慢性病管理质量。针对乡村振兴局认定的易返贫致贫重点检测对象,按照“四定两加强”的原则,累计救治大病119人(其中,30种专项大病30人)。累计救治重病3人。累计排查出慢性病患者2378人,其中,高血压1609人、糖尿病211人、严重精神障碍81人、肺结核15人,规范管理率均达到了90%以上。
2、持续执行“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政策,建立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措施。县域内各医疗卫生机构均对乡村振兴局认定的易返贫致贫重点检测对象执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县医院、县中蒙医院累计“先诊疗后付费”住院一站式结算271人次,对于门诊治疗的防止返贫检测对象,县医院、县中蒙医院、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通过通过医保一站式结算平台给予结算,只收取个人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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