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院党委书记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岗位职责
院党委书记、院长对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体责任,对领导班子成员及医院中层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按照XX区委、XX区纪委和XX区卫健XX党委的部署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抓好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任务的落实,确定责任目标。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领导和组织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规章制度的落实。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遵守党的组织纪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4、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组织召开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及廉洁自律情况,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院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廉洁行为,及时开展廉政谈话,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即知即改。
5、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及时排除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
6、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各项党风廉政法规、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教育和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违纪违法问题和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
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科室、中层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一岗双责”的领导责任。
1、协助书记、院长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分管的业务工作和分管科室的实际情况,及时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注重自身领导岗位廉政建设基础上,加强对分工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全面掌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科室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检查督促分管科室落实好所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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