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材料不要“碎碎念”
“碎碎念”这个词,据说是从闽南语里的“踅踅念”音译过来的。“踅”的意思是来回走,“碎碎念”就是“车轱辘话来回说”,形容说话唠叨、啰嗦。
在这里,我把“碎碎念”的意思做了些延展,借以概括机关文稿写作中容易出现的一类毛病。
机关文稿写作,俗称“写材料”。我长期从事这项工作,陷得越深,体会也越深。我体会,“碎”是写材料的一个常见病、多发病,虽然不是什么大病,但对于注重文稿品质的写手来说,理应引起重视、加以防治,以免因为“细节中的魔鬼”而损害大局。同时,一名优秀的写手本应“致广大而尽精微”(《中庸》),注重细处细节是写作态度也是写作水平的重要体现。
我认为,在机关文稿中,“碎”主要有这么三类典型症状:
一是观点破碎。机关文稿强调观点鲜明、集中,不集中则思想“火力”分散,过于分散则显得支离破碎,思想性、说服力就不强。
这样空谈道理,可能不大好理解。下面,我举个例子来具体说明。前段时间,我牵头起草了一篇领导讲话稿,过程稿中有这么一段:
要坚持以人才为本来加强创新体系建设、完善服务配套,发挥好市场对各类创新要素和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促进人才、技术、资金、设备、信息等创新要素的便捷流动,为创新活动和成果转化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推动重点领域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培植人才集聚、要素集约、政策集成、产业集群的发展沃土。
乍一看,这段话没什么问题,每句话都是对的、都有其道理。然而,仔细一琢磨,问题就出来了——内容杂,信息散,中间几句话与段首句扣得不紧,甚至没有什么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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