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管理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报告
行署督查室:
十九大以来,我局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地委要求,始终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问题、树立新风正气,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以严的标准、细的要求、实的作风,积极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见效。一是在改进调查研究方面。班子成员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基本功,坚持以“四不两直”方式,围绕后勤保障、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幼儿教育等事关全局和群众利益的事项,深入开展调研,形成各类调研报告10篇。二是在精简会议活动方面。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地委相关要求,坚持务实高效的原则,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做到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合并的坚决合并,20XX年以来未召开全区性会议。三是在精简文件简报方面。认真执行地委、行署有关发文规定,严把发文关口,严控发文数量,20XX年以来共发文4个,其中20XX年3个、20XX年1个,未编发简报信息。四是在规范公务接待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大兴安岭地区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审批,杜绝无公函接待,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对接待安排中的交通工具、房间规格、迎送陪同等都严格按照规定落实。20XX年以来,共完成公务接待xx批次、xx人次。五是在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方面。20XX年以来,我局没有因公出国(境)人员。六是在改进新闻报道方面。注重新闻报道质量,加强“两微一端”干部职工意识形态引领;开通“兴安机关事务”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传递中央、省、地重大决策部署。七是在改进警卫工作方面。我局不涉及此项。
二、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我局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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