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各位主任,副主任
下面,我代表县政府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向常委会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
近年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下,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并忠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刻领会保护生态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科学内涵,围绕落实污染减排目标,认真贯彻环境保护法等各项法律法规,从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调整入手,通过严格环保准入、淘汰落后产能、加强环境整治、强化环境监管,全民环境意识进一步增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辖区内饮用水水质达标率100%,卫生合格率100%,地表水、地下水均达到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2021年城区空气优良天数年达到330天以上,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值均达到国家空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城区昼、夜间环境噪声等效声级总体达标,城市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等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没有发生过较大的环境污染事件。主要做了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坚持从全区可持续的高度出发,把“节能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摆上突出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加强领导,靠实责任,全力推进。每年都召开全区生态环境工作会议,并与各职能部门、各乡镇签订环保工作目标责任书。今年,针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严峻形势,县政府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城市管理和环保工作的副区长任副组长,生态环境、住建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城区**年扬尘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将每一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确保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时间明确。同时,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区实施联动机制,定期通报各部门落实防控情况,在全区上下形成了政府主管、部门联动的一体局面,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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