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推行农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工作实施方案范文(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推行农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工作的要求,切实解决村干部职数偏多、报酬待遇低、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实施减职增薪增效,进一步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为统领,按照市、县委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工作,减少村干部职数,提高干部待遇,从推行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高度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从讲政治守规矩的高度全面贯彻,坚决落实。从而进一步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目标要求
按照市、县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工作的相关要求,全县至20xx年底推行“一肩挑”的村要达到30%,按照比例我镇到20xx年底推行“一肩挑”的村要达到5个。经镇党委会研究,具有以下情形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不在担任现职:
1.原则上现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如有特殊情况或特别优秀的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年龄放宽到58周岁。
2.患有重大疾病或长期需要接受治疗,不能履行职务职责的不再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
3.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应有高中及以上学历,个别工作能力强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可以为初中学历。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刑事治安处罚的原则上不能再担任村两委班子成员。
5.工作实绩排名靠后,尤其在基层党建、脱贫攻坚、产业发展、拆违治乱、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方面严重滞后,工作没有思路的村两委班子,原则上实行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
6.通过召开党员群众代表会议民主测评,群众认可度低、意见大的村两委班子原则上实行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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