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科学技术局2022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按照县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在对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开展自查分析,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安排部署
按照《责任书》要求,局党组班子高度重视,对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了研究部署。
1.制定了《实施方案》。经局党组研究,认真制定了《**县科学技术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了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重点任务,提出了工作措施和要求。
2.落实了领导责任。一是成立了科技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县级机构改革后,在科技局新组建的领导班子基础上,成立了科技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组长任副组长,下属单位、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二是明确了分工。由局党组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局党支部负责抓好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领导责任,认真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全面加强了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
3.制定了《责任清单》。经局党组研究,制定并印发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对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了部门和个人,有效保障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
二、明确目标,狠抓工作落实
按照《2022年度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结合本系统工作性质和干部思想等实际情况,局党组明确工作目标,狠抓了各项工作落实。
1.提高思想认识。通过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中省市县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了“四个意识”和践行“两个维护”的自觉性,提高了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加强统一领导。落实了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明确局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在我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统筹协调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全面加强了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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