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发挥谈话函询警示教育作用
——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工作经验材料
谈话函询是纪检监察机关处置反映带有苗头性、倾向性和一般性问题线索的重要方式,也是第一种形态运用最为主要的方式。从问题源头抓起,抓早抓小,既持续释放警示教育效果,促使党员、干部及监察对象增强党的观念和纪律意识,又体现了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帮助和爱护。但在实践中,一些地方、个别党员干部还存在对谈话函询思想认识不够、落实质量不高和后续跟进不力等问题,需要在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提升质量和实效上持久用力。
正确认识谈话函询工作的政治性要求。谈话函询是严肃的组织行为,政治性强、标准要求高,考验着党员干部的党性和忠诚。一些党员干部认为自己工作贡献大,一点小问题组织没必要揪住不放;有的认为类似问题别人也有,不用把谈话太当回事;还有的对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因怕受到组织处理不敢面对,不如实说明……如此种种,都是没有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谈话函询工作。认真对待谈话函询,实质就是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于经初步了解反映失实或经个人说明未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组织会及时把结论反馈给个人。对组织已经掌握、问题确系存在且群众反映强烈的,若在谈话函询时能主动讲清楚,勇于承认错误并积极整改,将依规依纪依法得到从轻处理。反之,不如实说明问题、遮遮掩掩,就会错失改过的机会,最终受到严肃处理。这样的案例在各地通报中已经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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