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以党建“第一责任”引领和保障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国有企业是党领导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理所当然要坚持党的领导。国有企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顶梁柱,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成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依靠力量。国有企业必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以党建“第一责任”引领和保障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努力展现新时代国有企业党建“强根固魂”新作为。
一、坚持党对国有企业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做到组织落实、干部到位、职责明确、监督严格。
(一)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国有企业党组织是公司治理结构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企业其他治理主体要自觉维护这个核心。企业党组织也要尊重其他治理主体,既维护董事会对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权,又保证党组织的意图在重大问题决策中得到充分体现。各级党组织要根据国有企业不同情况,指导企业把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写入公司章程,纳入企业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做到组织落实、干部到位、职责明确、监督严格,使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得到根本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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