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报告
一、工作开展情况
自****年成立以来,市监察委员会按照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支持监督下,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权限,认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紧盯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出实招、用实策、求实效,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坚持人民至上,增强为民情怀,切实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长期工作任务。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干部教育的第一议题、长期议题,始终把强化宗旨意识作为理论武装的重要任务来抓,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做实监督工作,扎实开展“干部队伍建设年”“苦练内功百日攻坚行动”等活动,自觉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是聚焦群众关切。全市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自治区纪委监委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开展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扫黑除恶“打伞破网”、营商环境、政法系统违法问题等系列专项整治工作,协同开展了矿产资源领域突出问题、纸面服刑、供销合作社系统、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城市公共收费停车场建设管理、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进一步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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