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的调研报告
“灯下黑”的本义是指照亮了周围却照不到自己。机关党建“灯下黑”是一个形象说法,主要是指各级党政机关担负着贯彻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职能,位在中枢、责任重大,党员最集中、领导干部最集中,最有条件也最应该把党建抓好,而实际上有些工作却没有做好,与机关所处的重要地位形成较大反差。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开展以来,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薄弱环节和不严不实等问题,特别是机关党建“灯下黑”的问题仍然存在,比如,有的机关党组织只要求下级而不要求班子成员,监督了别人而没有监督自己,只管别人而不管自己等问题还比较普遍地存在,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的纵深开展,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一、机关党建“灯下黑”的现状
1.机关党建工作软弱。一是部分机关党组织对加强机关党建的认识不到位,加强机关党建的主业意识树立还不够牢固;对所在机关党组织的指导和领导力度不大,重视程度不够。二是重行政业务工作、轻机关党建工作的情况还普遍存在,没有把机关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三是机关基层党组织发挥作用弱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党组织的威信;四是机关基层党组织、部门党组(党委、党工委)、机关工委三者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格局尚未完全形成,合力不够。
2.党员理想信念衰退。一个时期以来,由于各种文化思潮的相互交织和碰撞,对各领域党员队伍的思想认识也造成了程度不同的冲击,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有些甚至是负面影响。比如,有的党员理想信念发生动摇;有的口口声声“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实际上对党章党规和中央精神知之甚少;有的机关党员对国家干部的身份看得很重,却淡忘了党员的政治身份;有些党员只顾自己个人的得失,而丢掉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部分党员的党员意识淡化,不能起到先锋模范作用;更有少数党员产生“入党吃亏论”,认为要求党员奉献多,给予享受温暖少,工作带头多,得回报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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