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现实意义与需要把握好的几个关系
近年来,**省在深入总结**市、**市等地探索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经验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措施,因地制宜探索党支部领办多种类型合作社的方式,取得了支部有作为、党员起作用、产业有发展、集体增收入、群众得实惠的较好成效。目前,全国许多地方都在积极探索这一做法,这种现象值得研究关注。结合调研观察与思考,笔者谈几点个人浅见。
一、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能够深入推动农村党建与经济工作紧密结合,不断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村党支部和党员干部理应在农村经济建设主战场,在发展乡村产业中发挥先锋模范和引领作用。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农村工作条例都明确规定,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这是新时代深入推动农村党建与经济工作紧密结合,不断夯实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重大决策。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持续外流,村里农业生产面临后继无人的尴尬处境,“谁来种地”“怎么种好地”的问题日益突出。笔者调研所到的**市衣家村共有55户126人,全村30多人常年在外务工,季节性外出打工的占全村劳动力的80%,留守在村的大多是老弱病残,55~65岁的都算“年轻人”。**市平原县有36万农村人口,其中劳动力20.6万个,50%以上外出务工。近年来,我国蓬勃发展的合作社为缓解这一难题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总体上,合作社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还很突出,全国大约有一半的农户还没有入社,即使是入社的农户,很多尚未获得合作社较好的服务和帮助。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怎样组织引导农民办合作社、发展现代农业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和法律法规。村党支部和党员干部作为党在农村基层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没有理由置身事外,在红红火火的合作社事业中当背景板、局外人、旁观者,而是应当积极主动领办合作社,当好领导者、实践者、参与者,在经济建设主战场显身手、做表率,在乡村振兴中挑大梁、冲在前。
二、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能够有效盘活村集体资源、资产和资金,带领农民走好共同富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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