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国庆节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范文(1)
当前,国际疫情仍处于高位运行,国内疫情呈多点散发、局地暴发态势,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国庆期间人员流动和聚集性增加,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进一步加大。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输入传播风险,更好地保障广大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自治区、来宾市关于国庆节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强化个人责任,减少跨区域流动
请全县居民牢固树立自己是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继续做好个人日常卫生防护,规范佩戴符合标准的口罩,继续维持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线社交距离等良好生活习惯,积极配合各类场所和单位测温、扫(亮)码、核酸检测查验等相关防控要求。倡议广大居民朋友们国庆假期以及假期前后,非必要不出市、非必要不离桂,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区和已有本土社会面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报告地区;确需出行的,必须提前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村、屯)报告,并提前48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要密切关注目的地和途经地疫情形势、政策并做好个人防护。外省(区、市)返武来武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在抵县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严格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要求。对刻意隐瞒行程、拒绝接受核酸检测、不配合防控,造成疫情发生、蔓延扩散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强化交通出行防控,确保安全有序出行
严格落实进站测温、亮码、查行程、戴口罩、非“绿码”人员不得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等防控要求。旅客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乘坐飞机、高铁、列车、长途客运汽车、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司乘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定期做好车辆消杀工作。
三、强化预警监测,严格落实“落地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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