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主题党日活动个人剖析材料范文(1)
根据党支部开展“杜绝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主题党日活动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防止“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的重要论述等内容,现结合群众路线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对照“七个有之”内容和“五个必须”干部标准,自觉对照检查,自我剖析。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七个有之”方面
1、在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
在干部选拔任用当中,能够严格遵守如下原则: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没有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情形。
2、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
在工作生活中本人能够打破身份、地域、民族和部门的界限,从不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工作中始终做到对全体同志一视同仁。对于工作中发现的极个别,谋人不谋事,整天琢磨拉关系、套近乎、抱大腿苗头的不良现象能够及时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
3、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
制造与散步谣言是违法行为,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同时也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这是没有正确行使公民权利的表现,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人在这方面一直非常注意自己,做到了不散发、传播不利言论;不编造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不相互拆台,故意贬低别人、抬高自己;不传播小道消息和谣言,或是品头论足、制造是非、挑拨离间,影响团结。
4、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
在各类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选举中等,本人从未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也从不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
本人在工作中从未答应给某人以名利地位。从未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能够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严格按照党的原则和政策办事,对上不曲意逢迎、不出卖原则,敢讲真话;对下不封官许愿,不以权谋私;对同级不讨好卖乖,不跑风漏气。能够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5、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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