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研讨发言:亮出干部“能上能下”的考核标尺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鲜明亮出了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释放出“干得好就上、干不好就下”的明确信号,是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重要决策部署。
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明确“上”与“下”的标准很关键。组织部门作为党管干部的重要职能部门,要始终做到识有因、评有据、用有方,考准考实干部德才表现、工作业绩、岗位匹配度等多方面情况,让考察指向更加明确、过程更加有效、结果更加精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识有因,勾勒干部考核“轮廓线”。干部考核是一项长期、动态的工作,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日积月累、持续发力,全面透视政治表现。各级组织部门要坚持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相结合,多到乡村振兴、矛盾化解、经济发展一线认真听仔细看,多同干部群众沟通交流,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接触干部、观察干部,做到既看一时表现也看到一贯表现,既看当前“显绩”又看到长远“潜绩”。根据被考核对象的特点细致分析研判,不割裂、片面地看待干部,正确了解其历史和现状,分析干部潜能、预测发展趋势。让平常时间能看得出来,关键时刻能冲得出来,危难时刻能豁得出来,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的干部进阶“上位”,充分调动他们干事创业积极性和主动性,释放出见贤思齐、人心思进的强大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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