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理论交流研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
工会理论交流研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是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主力军。习近平总书记在20XX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指出,“在长期实践中,我们培育形成了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崇尚劳动、热爱劳动、辛勤劳动、诚实劳动的劳动精神,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强调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特别是2022年,我们即将迎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更加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充分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努力为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实现高质量发展汇聚起社会各界职工群众团结奋斗的磅礴力量。
一、深刻领会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丰富内涵和辩证关系
劳模精神反映劳动模范在生产实践中的职业素养、职业能力、职业品质,是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引领。2013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全国总工会机关同全国劳动模范代表座谈,强调必须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发挥劳模作用。劳模精神的六个词汇中,爱岗敬业是本分、争创一流是追求、艰苦奋斗是作风、勇于创新是使命、淡泊名利是境界、甘于奉献是修为,充分涵盖了敬业乐群、忠于职守的传统美德,艰苦奋斗、创业创新的高尚品格和“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价值追求。劳动模范不仅要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更要身体力行诠释劳模精神,发挥榜样、示范和引领作用,激励和影响更多人真抓实干、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这既是每一位劳模的精神风范,更是每一位劳动者应该追求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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