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开展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县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有效杜绝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实现酒驾醉驾整治常态长效,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4月1日至4月30日在全县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酒驾醉驾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筑牢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心理防线,自觉养成令行禁止的优良作风,进一步增强对纪律法律的敬畏感、戒惧心,坚决抵制和杜绝酒驾醉驾案事件的发生,实现涉酒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三下降”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x县酒驾醉驾常态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xx任组长;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xx,县公安局政委xx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警大队,县交警大队大队长xx任办公室主任,县交警大队指导员xx、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xx任办公室副主任,交警大队各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等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广泛开展宣传。一是县交警大队各路面中队以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运输企业等单位为重点,以交通安全宣传“七进”为载体,加大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从源头上筑牢遵纪守规守法的行动自觉,营造全社会自觉抵制酒驾氛围。二是认真研判酒驾高发的时段、地区、人群,找准涉酒事故发生的规律性特征,研判确定酒驾醉驾整治的重点区域、道路、时段,特别是涉酒事故多发的地方,认真分析近期涉酒交通事故多发的原因,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加大酒驾醉驾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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