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县检察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报告
2022年,县检察院党组在市检察院党组和县委、县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上级院和省市县委安排部署,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持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加快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政治建设这个“根本”,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明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持续强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筑牢政治忠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和市检察院党组请示报告重要事项及重大敏感案件处理--次,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
(二)持续净化修复政治生态。
把建章立制作为巩固拓展净化政治生态成效的有力保证。认领、检视单位内控管理中的问题,做好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对照审计报告要求,逐项抓好X项问题整改。完善制度建设,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构建长效机制,先后出台《执法执勤用车及驾驶员管理办法》《档案管理规定》等制度机制,切实整治短板、堵塞漏洞,全面扎紧制度笼子,持续推进政治生态出清向好。
(三)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从严治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召开党组会对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检察长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上半年共组织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党组会议X次,组织开展“两个责任”谈话X次、廉政谈话X次。
(四)严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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