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委主任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监察监督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按照本次会议安排,下面,我代表县监察委员会报告优化营商环境监察监督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在市纪委监委、县委的直接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支持监督下,县监委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坚决扛牢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市场主体、稳定发展预期的责任担当,从严查处各类损害营商环境违规违法问题,立案xxx件,处理处分xxx人,留置x人,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xx人。20xx年,市委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的xx个问题全部如期完成整改,建立健全工作制度xx项,依法依规查处xx人。2021年,xx县营商环境测评位居全省前列、全市第一,荣获省政府真抓实干表扬激励。
1.扛牢政治责任,高站位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监察监督。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打造xx核心竞争力、推动xx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抓牢抓实,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企业做大做精做强作为政治监督重点,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县监委牵头成立营商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强化统筹调度,切实做到人员力量优先保障、问题线索优先处置、重点问题优先督办、交办事项优先办结。充分发挥监察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作用,加强与优化营商环境牵头单位的日常联动,健全落实“限时办结”“联合督查”“好差评考核”等制度,增强相关部门责任意识、规矩意识,形成同向发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以参与办理县人大议案《关于把营商环境打造成xx核心竞争力的决议》为契机,用好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成果,配合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调研,从高站位、系统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监察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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